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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说中国… “人傻钱多速来”!可也有人遭遇不一样的经历。
2013 年,在当地官员的祝福中,以色列企业家阿密尔·波拉特(Amir Porat)在中国的沿海省份江苏建了一个外科医疗设备厂,忙着训练工人、下达指令。万事俱备,只欠一套在以色列特别定制设计的价值 25 万美元的制模装备。
然而等了两年多,砸了一百万美元后,货还没运过来。中国海关官员对进口医疗设备有限制,即使波拉特怎么强调这批货只是普通制造机械也不行。去年,他决定彻底地关掉工厂。
现在波拉特回到了以色列,在电话中他说:“我们要支付薪水和租金,又不是什么大公司,没法持续不断地投入”。
由于经济增长缓慢,北京曾试图向外国公司承诺说,中国是个适合做生意的地方。今年9月,在一场面向美国商业大佬的演讲中,国家主席习近平承诺保护海外投资者的权利,并提供“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”。
但波拉特和其他海外企业家的困境,凸显了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。专家说,当中国一方面以丰富的机会、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巨大的市场召唤海外投资者时,另一方面,它又以复杂的官僚体系、根深蒂固的腐败和一种拜占庭式的法律制度来困阻他们。
“感觉好像越来越少的中小企业愿意来中国”,狄赞·希拉外国直接投资咨询事务所(Dezan Shira & Associates)的合伙人切特·谢尔特马(Chet Scheltema)在提到中小企业时说,“他们变得更谨慎,我们关闭的公司数量十分惊人”。
而近几年来,北上广等大城市吸引了大量开餐馆、品牌顾问公司和创业公司的外籍企业家。他们改变了长期由劳动产业、地产开发以及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导的经济结构。
然而中国的实际投资环境却很严峻,这让海外企业家很受伤。他们缺乏政治手腕,也不像其它跨国公司和国内同行那样有着庞大的经济支撑。他们还可能缺乏“关系”,一种用来克服看不见的官僚障碍的人际联系。
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。在最近针对其成员的调查中,美中商业理事会发现,97%的企业,包括大型跨国公司都说他们缺乏融资优势、获得签单的渠道以及放宽准许的便利。而这些,国有企业都有。
“如果你跟其它外国人说你要在中国创业,他们首先跟你讲的就是‘要小心’”,英国人雷扎·阿夫沙尔(Reza Afshar)说,他在中国创办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,卖口罩、空气净化器等污染防护用品,“我们常听说谁谁谁在中国商业世界里栽了的事”。
阿夫沙尔说,他之前没注意这些警示。他和一个中国朋友开了家合伙企业,可后来他发现,这家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中国全资公司,尽管70%的注册资本都是他给的,但他被列为了少数股东。随着业务增长,他前面提到的合伙人开始从日常运作中抽身,然后到海外长期度假去了,只留下阿夫沙尔一个人对付客户、供应商和员工。
“这就好像一对夫妻在孩子六个月大时,丈夫天天泡吧、最终跑了一样”,最后那个合伙人威胁说,除非他的股份被收购,否则他就要破坏这家公司——最后他还能获得50%的未来利润。
那个合伙人AJ·宋在描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时认为,他们其实是公平的。但他承认在分夺财产时,自己利用了作为中国企业的优势,“我说,如果他想两败俱伤,我照样可以拿走全部,因为所有的资源都是我的。这些钱对我来说并不多,因为只要我想再开一次公司,我就能”。
阿夫沙尔最终把公司卖了并回到伦敦,他再也不想回到中国。他说:“在中国被玩的危险太高了”。
中国政府近年在努力尝试通过升级法律保护来改善商业环境。然而评论家说,政府关系和腐败仍在破坏法律。
中国美国商会会长詹姆斯·齐默曼(James Zimmerman)说,企业家对在法庭审理中的政府介入仍然存在担忧。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:“充分负责只会体现在独立的司法机构提供有效监督、做出决策上,而不用担心报复,也不会受到政治手段的影响”。
对于很多国际企业主而言,即使他们明确受到法律保护,但这些纠纷处理也并不总遂他们的意。
2012年,当尼尔·施密德(Neil Schmid)抵达北京创办一家中国社会企业时,他信心满满。这家公司是属于DKT旗下,而DKT是一个全球卫生组织,为发展中国家超过五千万人提供计生用品。但除了要专心卖避孕套,施密德还要应付一大堆劳工纠纷。
他说他被迫解雇了一个销售经理,因为她涉嫌贪污六万美元。而他认为她的继任者又在伪造文件,继任的这个销售经理后来承认,他曾用Photoshop伪造了自己的身份,并在施密德察觉有异后,又伪造了一份美国精英大学的成绩单。
“这就好像身边躺了条毒蛇一样”,施密德说。
在通过中国的法律体系来处理这件贪污案的过程中,他很快就了解到,这并不是一件简单提供证据就能解决的事。中国当局对是否受理案件有着很大的决定权,而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应当受理的案件种类。
施密德聘请处理此事的律师孙文杰(音)说:“中国警方很少受理像我们这样的案件,因为涉案金额不够大,而又没有当局的压力或关注”。
孙律师敦促施密德向那名销售经理施压,让其“忏悔”并返还所贪款项。那名销售经理最终同意返还,但要求个人的名誉得到保护。在自己的领英账户资料上,她仍然填写了在 DKT 的工作经历。
在电话连线中,这位前任销售经理李诗英(音)拒绝回答有关纠纷的问题,只是说:“案子已经结了。我输了就是输了”。
虽然企业可以求助仲裁,但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有其自身的问题。
根据一个香港劳工权利组织发布的中国劳工公告,2008年,中国政府出台了一项法律,来厘清调解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,让劳动者在权利受侵犯时具有更大能力来寻求合法权益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,自那时起,劳动纠纷案件急速上升,2014年的数量翻了一番,达到71.5万件。
虽然法律要求仲裁在60天内结束,但许多案件需要八个月的时间才能审理完毕。“当你问他们为什么要花这么长的时间,他们只是回答:‘有太多的案子要处理了’”,北京的劳工律师沈斌题(音译)说。
对于许多企业家来说,变幻的法律形势越来越难应对。“警察不想写报告,法院不想案件增多,而政府鼓励仲裁”,在北京的美国商业顾问马克·纳特金(Mark Natkin)说。“在这方面,对于一家不准备适应中国法律不确定性的公司来说,中国的创业环境不适合它”。
澳大利亚餐厅老板詹妮弗·艾登(Jennifer Eden)说,由于合同无法执行,她三次创业都输给了中国人。有一次,她和一个巴西合租伙伴开了一家咖啡店,但是房东把房租涨了一倍,于是他们不得不关门。
“警察来了说:‘如果你付不起双倍房租的话,那么你就不应该做生意’”,艾登说。而她另一家和房东签了五年合同的餐厅,女房东直接把锁换了。“她把它租给了别人,并把我们所有的设备都给了他们。我们的合同根本没意义”。
(来源:gbtimes.com / 校排:K.R.)